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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困职工申请医疗救助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编辑:李卫东  时间:2019.11.21  点击次数:

(1)在档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或亳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医疗救助申请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亳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4)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复印)或户口本复印件;
(5)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家子女近期6个月收入证明材料(工资卡银行流水记录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资单);
(6)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7)医疗费用当年度个人支付超过1万元以上。经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医保结算单(患重大疾病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和申报之日之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保结算单),出示原件留下复印件;
(8)困难职工农行卡复印件(卡主姓名、卡号清晰);
(9)在职证明及单位公示: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参照模板进行单位公示(5天)
注:以上材料一份即可,需经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救助对象为在职困难职工(工会会员)、夫妻、未成家子女;病退、离退休不予救助;家中两套房、车、商铺不予救助等。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1-24日下午,联系人:李卫东,手机1585673868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予以救助:
(一)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虽有2套住房但其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因困难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大病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等造成困难且符合本办法第一规定的可以帮扶救助。)
(二)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若职工家庭原有一辆购置价格不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因困难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大病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等造成困难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可以帮扶救助);
(三)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的;
(四)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六)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病退、离休、退休人员不予救助。
(七)拒绝配合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
(八)当地工会经集体研究确定不宜实施救助的。
(九)已享受脱贫攻坚优惠政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可进行助学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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