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编辑: 时间:2017.10.30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第四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各高校: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亳组〔2013〕3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第四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受聘于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并符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条件的市外专家,自2014年以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我市已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推荐条件。按《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三、津贴标准。按《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每人一次性发给市政府特殊津贴5000元,颁发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应在单位内公示7天。各县(区)选拔推荐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市直领域选拔推荐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其中: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市级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推荐工作,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10人;市经开区、亳芜产业园区、各高校以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各自单位推荐工作,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5人。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1、推荐人选如实填写《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装订顺序为:①目录;②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申请表;③成果获奖及论著复印件、企业经济效益报表、认证证书、技术合同书、科研课题及项目批准立项文件等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④其他(含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 2、推荐单位填写《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和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公示、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情况),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人才办邮箱。推荐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人才办。 相关表格请在亳州先锋网、亳州人才工作网自行下载,联系电话:5555180,电子邮箱:bzsrcb@163.com。 附件:1、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申请表 2、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名册 亳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申请表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亳州市第四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