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一中教导处工作职责编辑: 时间:2015.05.23 点击次数: 教导处协助校长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应是: 一、学籍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教委规定的“学籍管理办法”和本校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 2.办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并认真保管此材料。 3.负责整理、保管全校学生的学籍。 4.负责填发和保管学生档案。 二、课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人事安排,编制课程表。 2.掌握教学人员任课、参加活动及进修情况,以便调整和临时变动课表时参考。 3.编制任课人员工作量一览表,提供领导便于工作。 4.每学期课表要存档,做好代课、兼课,超课时的统计工作。 三、考评管理: 1.组织好新生文化知识摸底考试,安排好监考人员和日程。 2.组织好每学期阶段考试的命题、印制、保管工作。 3.组织好学校的大型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工作。 4.根据学校考评条例,每学期期末做好对教师的考核工作。 四、教学管理: 1.每学期开始,编制好教学行事历,确定各年级考试时间。 2.督促各教研组、学科组制定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3.每学期组织学科组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业务检查。 4.组织征订图书、杂志和电教软件等教学资料。 利辛一中教导处 |